经过前面的视频,本律师详细讲解了起诉卡主的法律依据和常见的问题,比如立案无法通过、法官认为是刑事案件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今天的视频,将正式进入开庭环节,作为受害人在卡主提出各种理由想逃避自身责任时,应该如何说如何做,才能让法官判决卡主承担返还款项的法律责任。
本律师作为专业处理网络被骗追款案件的律师,制作视频的初衷是为了帮助到更多受害者挽回损失,希望大家能够多多点赞收藏转发评论,让更多的受害人能够追回款项。
今天主要针对最常见的理由——卡借给朋友了,我也不知道他会用来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不应该承担责任。
针对这种理由,本律师一般会提出两点质疑。第一,国家多年来一直宣传,银行卡,身份证等个人信息证件不能出借,你清不清楚?第二,在银行开户时,你有没有在银行的开户申请书上进行签字?这两个问题,对方只能回答清楚,也签了字。一旦对方回答了清楚,也签了字,那在法律上,对方的行为就具有了明显的过错。因为开户申请书上,也明确说了,银行卡是不能出借的。
在对方行为具有明显过错的情况下,结合我国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卡主是要承担因银行卡出借产生的后续法律责任。具体到我们受害人的案件中,就是需要承担卡主收取受害人款项的法律责任。
后续本律师还是持续更新有关被骗起诉卡主开庭的实用技巧,各位受害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碰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评论区留言或私信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