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转账起诉卡主追回第四步,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作为网络诈骗受害者,想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回款项是合法合理的请求。但是很多法院工作人员,会认为这类案件属于刑事案件,不由他们处理,应该等公安机关破案后从公安机关处挽回损失。但现实往往是报案后石沉大海,当事人不得不自己想办法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损失。正因为此,所以在向法院起诉卡主时,经常会碰到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况。作为追回大量此类案件的专业律师,在此分享等我们碰到法院不予立案时,应该怎么合法合理维权的做法。大家多多点赞转发收藏,让本视频能帮助到更多的难友追回被骗的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立案的基本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法院会以案件属于刑事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而拒绝立案。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要求法院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对该裁定提出上诉。当事人可以在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原决定的裁定。对二审维持的裁定不服,可以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法院就是坚持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也不立案,那只能通过投诉或举报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向有关司法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投诉、举报的方式,要求对法院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如果上面的维权方式都做了也没效果,那当事人最好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果案件公安迟迟没消息,法院又不立案,那真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如果您也碰到了法院不立案、公安迟迟没进展的情况,可在视频下方评论及私信留言,本律师会提供相应的指导。希望能帮助到您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