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转账起诉卡主第二步,找准法律依据
当事人在向公安机关获取到收取被骗款项的卡主信息后,如何起诉,到哪起诉成了关键的问题。作为成功追回多起被骗款项的专业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提供一下建议:
一、关于案由。
卡主分为两种。一种是还没有公安机关抓获的卡主,此类卡主可以以“返还不当得利”的案由进行起诉。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收取款项,应当返还。而卡主是因为诈骗平台指定他的账号进行收款,因此他收取当事人的款项肯定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要承担返还责任。
第二种卡主是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的,并且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比如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的。此时根据法律规定,是没办法以“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去起诉。在卡主还在刑事程序处理的过程,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卡主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的。此时只能等卡主被判刑后,再向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规定向卡主提起侵权之诉。
二、关于管辖。
第一种卡主,以“不当得利”案由起诉的,只能在被告所在地起诉。因此诉讼的差旅成本会相对较高。第二种卡主,以“侵权责任”案由起诉的,可以选在被告所在地,也可以选择侵权结果发生地起诉。一般来讲,受害人所在地就是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第二种卡主诉讼的差旅成本几乎为零。
三、关于时间。
第一类卡主,在拿到卡主信息后即可进行起诉。中间不用等法院处理刑事案件。时间较快。第二类卡主,只能等法院处理完刑事案件后才可起诉。而法院处理刑事案件所需的时间较长,往往需要将近一年的时间。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拿到卡主后,只有选择合适的法律依据,合适的法院起诉,案件才有可能又快又好地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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